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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购房契税如何分类 昌江房子,有钱没钱都得有套房,不管好赖,昌江有了房似乎才能获得某种“资格”,昌江房子在大家心目中的分量,是不言而喻的。
1、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昌江县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昌江房价格30万元,B昌江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
4、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5、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4、征收管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昌江县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昌江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昌江县买房优势:海南房价,昌江商品房平均售价逐年上升,住宅、商铺平均售价也出现整体上升的势头,表现出住宅、商铺平均单价在做适应性的调整。数据显示,2012年昌江商品房平均售价2894元/平方米,数据显示,2013年平均售价比2012年上涨1117元,涨幅38.6%,达到4011元。2014年平均售价比2013年上涨155元,涨幅3.9%,达到4116元/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除去商铺、产权式酒店,2012年到2018年,住宅均价保持在2894元/平方米到3493元/平方米之间,昌江房地产房价一直在变化,但相对全省各地而言,仍保持较低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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